本招标项目智能车间技术改造提升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经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办公室)以项目代码:2405-330502-04-01-160143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本次招标设计费估价约 97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为 A************001001。
(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织里镇轧村,南临童装园路,西临香圩墩路,东临现状河道。
(2)项目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119198.2平方米,改造的总建筑面积约100962.82平方米,包括4号厂房整幢(建筑面积约59347.35平方米)及其屋顶增加的钢结构雨棚(建筑面积约3061.45平方米);5号厂房二~四层(建筑面积约33698.05平方米)及其增加的钢结构雨棚(建筑面积约3011.17平方米);新增2处钢结构连廊(建筑面积约861.52平方米);新增2处电梯改造工程、新增门卫室工程(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新增垃圾房工程(建筑面积约467.96平方米)、新增地下污水处理池(建筑面积约487.32平方米)等。
(3)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并完成与后续设计单位的工作交接、对后续设计单位进行前期设计答疑、技术交底、方案把控,协助招标人对项目品质、成本进行把控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后续指令为准。
(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5)质量标准:各阶段、各专业设计内容和深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各审核、审批部门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并保证设计成果通过相关审查;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相关设计要求及施工。
(6)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以上设计工期不包含招标人确认时间及政府审批时间)。
(7)技术要求:设计成果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2.2浙江省外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注:因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故投******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的相关要求。
3.3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拒绝接受投标截止日前(近三年)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本区域内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条款。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2 未注册用户,应先办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注册手续。
4.3注 册 咨 询 、 技 术 服 务 电 话 : 0572-****** 、 ****** ; CA 锁 办 理 :
******/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a&CategoryNum=010007。
4.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12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 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人民政府网(******/)首页“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湖公管办【2022】2号)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1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中国织里童装产业示范园区B6幢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
8.2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太湖路1199号天和大厦14楼
联系人:金晓云
电 话:0572-******
8.3 ******办公室
监督电话:******
9.1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
服务热线:******00
9.2 CA锁相关问题咨询客服
电 话:******98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异议、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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