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泗洪县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高庄花园片区)“小散乱”整治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 | 项目名称 | 泗洪县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高庄花园片区)“小散乱”整治工程 |
标段编号 | E************001001 | 标段名称 | 泗洪县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高庄花园片区)“小散乱”整治工程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泗洪县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高庄花园片区)“小散乱”整治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001001
******建设局的泗洪县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高庄花园片区)“小散乱”整治工程已经洪发改投资发[2021]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洪县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高庄花园片区)“小散乱”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洪县境内
1.2 工程规模:
主要内容:排水管道开挖;新建雨污水管道及配套的检查井、雨水口、化粪池;破损的雨污水管道及配套雨水口,化粪池等进行修复;原有管道及检查井,化粪池进行疏通清淤;开挖排水系统需要破坏的混凝土路面、沥青面、人行道地砖、绿化等工程的恢复;废除的管道进行封堵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总投资约23000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98元。
1.3 工 期:12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12.23-2025-04.21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 10%******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施工期间完成工程量的 5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 40%,完成工程量的 8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6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结算价97%,余款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洪县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高庄花园片区)“小散乱”整治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投标报价(100分):招标人在开标时从方法一和方法二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 20%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扣0.6 分,每低 1%扣 0.5 分, 不足 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后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 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值:90%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扣 0.6 分,每低1%扣 0.5 分。不足 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中提供2024年5月(含)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1日 09:00至2024年11月28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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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 址:泗洪县长江东路13号 |
地 址:泗洪县青阳路东侧(水岸城邦)8幢105#、106#、205#、206# |
联系人:程右东 |
联系人:王玉林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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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3900 |
邮 编:223900 |
E-mail:/ |
E-mail:/ |
2024年11月20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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