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垃圾分类亭采购(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管理局,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垃圾分类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垃圾分类亭采购;
2.2交货地点:灌云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全部货物安装、验收合格;
2.4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
2.5质保期:1 年;
2.6最高投标限价:13.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该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7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垃圾分类亭产品规格为3000mm*1000mm*
2280mm(±2%); 立柱采用镀锌方管100mm*100mm*1.0mm; 地脚板采用120mm*180mm*5mm钢板,共16套螺栓固定,安全牢固;支撑骨架采用镀锌方管主框30mm*30mm*1.0mm;背景贴四分类宣传标识规格:500mm*700
mm,贴户外写真;侧板、背板及顶板采用1.0 mm镀锌钢板;侧面及背景贴宣传标语规格: 580mm*970mm;顶篷采用镀锌方管主框30mm *50mm
*1.0mm;表面处理: 高温塑粉静电喷塑;重量不低于120公斤(±2%)。垃圾分类亭具体样式根据采购人要求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02月至2025年0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6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7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①本项目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②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9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釆用信用承诺方式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3.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8月1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灌云县非必须公开招标内控专区平台。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灌云县非必须公开招标内控专区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5年08月25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5年02月至2025年07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2~4项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 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1.2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2 评标标准:
7.2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1、投标报价评审
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1)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通过摇号抽取确定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通过摇号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0%。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通过摇号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6分,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灌云县非必须公开招标内控专区平台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管理局
地 址:灌云县幸福大道108号6楼
联系人:丁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建设路340号
联系人:吴工
电话:******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灌云县非必须公开招标内控专区平台“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4.请各投标单位按照《关于启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http://ggzy.lyg.gov.cn/lygweb/tzgg/******/ade8867d-0fd7-46ec-91d5-f68cd20dfcd5.html)要求,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提前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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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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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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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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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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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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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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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桂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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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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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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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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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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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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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点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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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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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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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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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磊
刘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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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A名称:CF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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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丽丽
耿丽珍
公司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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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CA名称:
国信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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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飞
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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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CA数字证书
(手机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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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和办理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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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