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医院
项目名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医院集中暂存的医疗废物进行收集转运。医疗废物计划产生量:感染性废物200吨、损伤性废物17吨、病理性废物1吨、化学性废物2吨、药物性废物4吨,合计224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医疗机构废弃物管理是医疗机构管理和公共卫生管理的重要方面,也是全社会开展垃圾分类和处理的重要内容,我院床位数1389个,2025年医疗废物计划产生量224吨。为落实******总书记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3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产生的医疗废物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集中处置。为了解决医疗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财政局关于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院集中暂存的医疗废物进行收集转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有限公司是具有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01、HW02、HW03)的企业,且是大同市唯一一家具备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符合卫生行政、环保部门监管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大同市云州区吉家庄乡麻峪口村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8月21日至2025年08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期限: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7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赵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医院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文件.pdf (0.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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