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蒸汽互联互通工程材料采购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蒸汽互联互通工程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示范区经备〔2025〕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蒸汽互联互通工程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人:******有限公司
2.1.2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1.3标段名称: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蒸汽互联互通工程材料采购
2.2招标范围: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蒸汽互联互通工程管道、弯头、异径管、三通、接管座等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2.3交货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供货期:6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先行供应合同暂定量的50%(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
2.6质保期:一年。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864.966086万元,本项目投标总价招标人设有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为95%(期望值为最高投标限价*95%=1771.717782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招标人期望值时,按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
3.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时采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时采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4投标人为无缝钢管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备注:(1)如为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次投标,否则应当否决该制造商和其代理商的投标。
(2)本项目所投标的物制造商如为产销分离模式,可以由制造商的专业销售厂商或专业销售厂商授权其销售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专业销售厂商视同为制造商),但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品牌标的物制造商关于其产销分离模式的证明材料。专业销售厂商和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投标。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2月-2025年7月由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1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8.2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8.3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8.4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由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4. 推荐品牌及要求
本项目招标人推荐品牌或生产厂家为:
无缝钢管:************有限公司。
三通、大小头、接管座、弯头:************有限公司。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且必须为原厂正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推荐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推荐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推荐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用于本项目投标。
注:招标人同意书原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和商务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5. 评标办法
5.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最高投标限价*95%)。
5.2评标入围方法: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注:除确认评委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5.3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评标标准如下:
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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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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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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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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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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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60 分;
技术响应: 15 分;
售后服务: 1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 分;
业绩: 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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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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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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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95%。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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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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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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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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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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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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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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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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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5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上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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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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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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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响应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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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方案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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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项目需求理解。
(1)工期响应。(0-2分)
(2)壁厚及公差控制。(0-2分)
(3)重量控制。(0-2分)
(4)验收协同。(0-1分)
2、硬件设施及生产方案。
(1)生产工艺。(0-2分)
(2)生产设施。(0-2分)
(3)质检能力。(0-2分)
(4)设备监造。(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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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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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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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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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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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
1、服务体系、服务内容。(0-2分)
2、服务响应。(0-2分)
3、故障解决方案、驻场服务。(0-2分)
4、专业技术人员保障。(0-2分)
5、质保期后的服务方案。(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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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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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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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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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方案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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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供货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
1、货物运输方案。(0-2分)
2、货物存储方案。(0-2分)
3、货物保供方案。(0-2分)
4、货物配合安装调试方案。(0-2分)
5、货物风险承担措施方案。(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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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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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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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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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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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合金钢管道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高得5分。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提供业绩的合同,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合同主体、合同金额、采购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若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则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合同金额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合同金额认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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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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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16】2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包括生产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供货方案等)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生产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供货方案的评委评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本项目生产方案、供货方案采用暗标制,暗标编制说明如下:
①投标人须将“生产方案、供货方案”内容仅上传至“货物技术标”模块,其他模块不得上传!上传至其他模块按无效标处理。
②生产方案、供货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3、中标后招标人保留对中标投标人的上述所有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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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提供有效的:
6.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
6.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3投标人承诺书、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6.4如授权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或专业销售厂商)营业执照及制造商(或专业销售厂商)授权书。
注: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30日。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7.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朱工:******、张工:******
8. 投标截止时间
8.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0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8.2逾期上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37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银行出具,否则无效。采用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形式的,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连公管办(2023)1号】文件规定。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如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
10.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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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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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服务中心72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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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街道云河路与灯塔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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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珂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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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柳亚男/纪英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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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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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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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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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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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8日
特别提醒:
1.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加密文件)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电子标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栏7.0投标人(网址:******: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登录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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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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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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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点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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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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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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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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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磊
刘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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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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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A名称:CF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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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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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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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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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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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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