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5-211100-07663-002-001
二、合同名称:盘锦市数据局网格网及云平台专线服务项目2包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5-211100-07663
四、项目名称:盘锦市数据局网格网及云平台专线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建设局、盘锦市行政审批局)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270号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113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盘锦市数据局网格网及云平台专线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总体要求:供应商不论使用何种技术,均应满足租赁方所购买服务的要求。供应商需遵循《辽宁省电信管理条例》提供服务。供应商需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服务不低于《电信服务规范》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技术要求不低于《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和《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技术要求》。供应商应满足15个工作日完成线路建设并投入使用。(2)资质要求:应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3)基本要求:线路基本要求:供应商为租赁方中心节点免费提供光传输设备入户,容量不低于2.5G;供应商为租赁方节点免费提供光传输设备入户,容量不低于622M;供应商提供的接口类型为FC或SC单模光纤接口或租赁方指定的接口,带宽及制式满足租赁方要求;供应商在租赁方中心节点接入侧光自愈环传输容量至少为2.5G(STM-16),自愈时间≤50ms。同时满足广域网线路性能要求、稳定性要求。(4)路由规划:长途电路路由分别安排在骨干传输保护措施的系统中,采用1+1 业务保护、自愈环保护、采用预制静态保护路由方式或动态寻路方式等业务保护方式,提供光缆双路由保护;选择优质电路通道,将租赁方数字电路全部纳入性能优良的传输网络之中,并配置在网络之中的最高等级优质通道,确保电路的服务质量,长途电路可用率优于99.99%。根据电路通道组织情况,将骨干电路尽量放在转接点少的传输网络中,保证电路的延时最低、可靠性最高。(5)运行维护: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服务与故障响应体系。应于接到故障申告30分钟内处理故障,线路故障恢复时间小于6小时。线路故障处理完毕后,三日内提共书面故障报告,故障报告包括处理人员、处理过程、处理结果、故障原因等内容。(6)设备保障:本项目相关的设备由供应商提供,设备一旦出现故障,要求在3小时内更换备件或提供备机并恢复业务正常使用。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22,560.00元
合同金额:322,56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2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0-11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