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闸通航系统专业化仿真平台关键技术研究(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船闸通航系统专业化仿真平台关键技术研究。
1.2 采购方案编号: FWFA******913 。
1.3 采购人: ******有限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 无 。
1.5 采购项目资金: 自有资金 。
1.6 采购项目概况: 在国家政策支持鼓励开展智慧交通、数字交通相关研究工作的背景下,计算机仿真技术在船闸通过能力研究中得到广泛应用,然而依靠国外商业软件进行仿真建模工作存在“卡脖子”的风险,而国产软件替代发展相对缓慢。因此,有必要以船闸通航系统为抓手和切入点,开发针对船闸通航系统的自主可控的、专业化仿真平台,供设计人员快速且合理地构建船闸通航系统仿真模型,对复杂条件下的船闸通航系统进行分析,并在船闸通航系统的建模分析方面解决工具软件“卡脖子”问题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在前端交互界面搭建直观友好的操作环境,用户可将各类船闸有关的核心组件灵活添加至虚拟场景中;开发交互界面,为各类元素进行精细化参数编辑提供接口;开发仿真运行功能,用户只需简单点击,系统便会基于预设规则自动生成动态仿真动画,生动还原船舶过闸的全过程;开发数据展示界面,在仿真运行期间,以图表、数字看板等形式实时展示呈现各类关键数据 。
2.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履行完毕 。
2.3 服务地点: 北京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需求的有关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并且提供一年的维护服务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并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经最新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投标人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包含以下内容:软件开发或技术开发等类似内容。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盖投标人财务章或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的,只需提供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2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港口仿真类相关软件项目业绩,以及至少2项信息化类项目。证明文件为合同首页、盖章页、合同金额页、关键内容页或业主提供的证明合同内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失信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及刑事犯罪。(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内与投标人相关的信用报告,网址为:******/;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内以投标人或投标人企业高管为诉讼当事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并截图证明,网址为************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应至少完成2项信息化类或软件开发类项目
(6)其他要求: 无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无 。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1日8时0分至2025年12月5日18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18时0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 无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9.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
9.1.1本合同生效后 20 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 20 %。
9.1.2系统上线并开始试运行后,经过甲方的评审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 70 %。
9.1.3维护期结束且甲方对成果验收合格后 20 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剩余合同尾款。
9.1.4******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银行电汇。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向甲方开具税率为 6%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但乙方不应停止工作。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乙方原因,发票逾期没有认证或不能认证的,乙方应当重新开具发票。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R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无 ;
******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 无 。
10.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纪监部
举报电话: ******
举报邮箱: ******
12.其他
无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国子监街28号
邮政编码: 100007
联 系 人: 刘春泽
电 话: ******
电子邮件: ******
2025 年 12 月1 日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信息化服务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1 单位: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