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农业灌溉用水精准计量项目 JSZC-320700-LYGZ-C2025-001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8-21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0-LYGZ-C2025-0012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农业灌溉用水精准计量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元,最后报价超过此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包含为完成合同最终成果而产生的一切附带服务费用等(包含所有隐含费用),中标后不再增加其他任何费用,一旦中标,投标总价不予调整。
采购需求:
(1)收集整理区域概况相关资料。全面收集连云港市范围内自然地理、水文气象、地形地貌、社会经济、作物种植等基础数据资料。
(2)摸清农业灌溉用水基本情况。通过现场调研和资料收集等方式,摸清近5年来区域以及灌区种植结构、灌溉面积、灌溉方式、灌溉制度等情况,分析农业灌溉用水量变化趋势及规律。
(3)收集复核比对监测计量数据。全面收集区域以及灌区渠首监测计量、苏灌通田间计量等农业灌区监测计量数据,复核比对监测计量数据,综合分析数据差异原因。
(4)构建灌区计量水量与实际灌溉用水量关系曲线(模型)。将灌区实际农业灌溉用水量和灌区渠首监测计量进行匹配对应。基于灌区渠首监测计量、灌区实际灌溉用水量等数据,构建灌区渠首监测计量与农业用水量关系曲线(模型),实现灌区用水可校核、可验证。
(5)开展年度农业灌溉用水量核算。分别以县(市、区)和灌区为单元,结合灌溉期雨水情数据,综合典型田块监测计量、渠首监测计量、“苏灌通”计量等数据,并结合本年度实际种植情况,运用作物机理需水模型预测、定额推算、趋势性分析等方法,提出年度农业灌溉用水量核算成果,为年度农业用水统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有其他创新分析和核算方法也可采用。
(6)编制2025年度农业灌溉用水计量核算报告,并提交相关图件及附表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
2.(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人具有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参加该招投标活动中无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的承诺
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8-21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8-21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二楼不见面开标舱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两个独立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开启结束后,用CA登录供应商系统,先在“澄清/磋商/谈判”模块中等待磋商环节指令;磋商环节结束后,供应商须在“报价”模块中等待报价环节指令,******委员会决定。评审过程中不会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责任自负。
4、对于制作工具中要求的且必填的项目,请供应商按实填写;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响应格式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供应商给按照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如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水利局(机关)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82号兴亿达大厦12楼1211室
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