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项目(一期)已由******委员会以廊发改环资〔2025】4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423.2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220.1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廊坊市46个入河排污口规范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设置视频监控系统46套、安装显示屏46个、规范化标识牌33个,建设水质水量在线监测系统11套,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土建改造45个,配套增容入河排污口监管平台。 建设地点:廊坊市境内目前已经完成备案的46个入河排污口处。
??2.2招标范围: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设计预算文件的编制及设计交底、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直至工程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239.10万元。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设计预算文件的编制及设计交底、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直至工程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239.10万元。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本工程相类似业绩是指:完成的合同金额1239.1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完成的合同金额1220.1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完成的设计服务费19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投标单位可提供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中一项业绩即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一方提供即可)。?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项目经理应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注: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业绩可以是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者监理业绩,业绩规模不作要求)。?
??3.1.5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6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7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8财务要求:******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9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和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4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不低于60%预留给小微企业。如果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须提供《分包意向承诺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相应预留比例;如果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直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招标项目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所属行业建筑业,设计单位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非联合体投标,所属行业建筑业。(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且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05
09:00至2025-12-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2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服务中心1号楼2层,电话:0316-******。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王海强,联系电话:031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廊坊市行政审批局
电话:
******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200号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凯创大厦第1幢2单元12层2-1206号房
|
| 邮编: |
065000
| 邮编: |
065000
|
| 联系人: |
周海洋
| 联系人: |
王海强
|
| 电话: |
******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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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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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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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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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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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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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 |
/
| ******银行: |
农行廊坊银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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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
| 账号: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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