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235国道杭州至诸暨公路萧山河上至诸暨安华段改建工程机电工程项目”信号灯采购 |
******集团招采认证编号: |
JKJT-JDFGS-2025-WC-HW-341037 |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招采类型: |
货物 |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5-12-23 18: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2-26 18:00 |
| 开标时间: |
2025-12-29 15:00 |
一、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23************有限公司机电分公司2025年经理层会议纪要(第15号)同意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招采中标项目。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二、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机电分公司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四、采购项目概况
235国道杭州至诸暨公路萧山河上至诸暨安华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萧山区河上镇,与在建G235国道萧山义桥至楼塔段一级公路终点相接,起点桩号K0 000。终点位于安华镇程家村、诸暨与浦江交界处,与规划的G235浦江段相接,终点桩号K53 952。主线全长53.95公里(其中萧山段1.1公里,诸暨段52.85公里),连接线长6.37公里。项目施工界面涵盖K4 380-K20 000、K24 500-K41 300桩号段内的隧道供配电照明系统、隧道监控系统、隧道火灾报警系统、道路照明系统及道路交叉口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等工程。本次对信号灯进行采购。
五、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万零柒佰元整(¥600700.00)
六、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智能型机动车三联信号灯、智能型满屏灯和智能型人行信号灯,具体采购内容见采购需求;
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001标包);
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7日内完成供货;
4.供货地点:235国道杭州至诸暨公路萧山河上至诸暨安华段改建工程机电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和采购人要求。
七、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另须提供拟供主要货物(智能型机动车三联信号灯)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商的营业执照,且满足如下要求:
(1)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供货业绩;
(2)信誉要求: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④供应商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⑤供应商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应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被列入但未处于有效期内;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4.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由生产商自身或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采购,且生产商不能代理其他品牌参加采购,否则其响应均做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九、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18时00分~2025年12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申请下载采购文件(网址:******:88/pub/index_pages.html)。
******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注册(供应商在注册时根据系统指引进行办理),如需办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中“CA业务办理”栏目。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
******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供应商可采取以下方式之一交纳文件费:
①公对公转账方式;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个人对公转账方式;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金方式。
交纳文件费时须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标包号、文件费”,并将转账凭证或现金收据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联系表(内容包括:供应商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发票类型等信息)上传至交控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许坦西街交科大厦2层会议室。
十一、响应文件的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十二、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购评审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十三、监督机构
采购人监督机构:******有限公司机电分公司生产经营部
联系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武洛街27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51-******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机电分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武洛街27号
联 系 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许坦西街交科大厦2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51-******、******